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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汇电子旅行支票的条款与细则


通汇电子旅行支票的条款和细则

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所售电子电子旅行支票发行机构为通汇(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汇(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非银行或存款企业类机构,并不会开展银行或存款业务。公司为万事达国际卡组织特许会员,依照下列条款和细则发行通汇电子旅行支票(下称“电子旅支”)。一经购买或使用通汇电子旅支,均须遵守下列条款和细则(下称“条款和细则”)。

1条 定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应有以下含义:

[账户]

指公司创建及维护的电子旅支之每个特定内部记录,由被分配的电子旅支卡号进行识别及记录该电子旅支的交易;

[银行账户]

指(a)下列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名称:通汇(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61530099843

(上述银行下称“银行”);

[银行利息]

指银行支付关于银行账户的银行利息;

[持卡人]

指名字已在网站进行注册的持卡人;

[信托声明]

指公司在[201549]成立的信托账户之声明;

[有效期]

指电子旅支卡上印制的有效期;

[外币交易]

指任何使用非电子旅支帐户所属货币的币种进行之交易;

[香港]

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万事达卡]

指万事达卡国际组织;

[合资格慈善机构]

指根据《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税务条例》获豁免缴税或香港政府用作慈善用途的慈善机构、团体或慈善信托;

[交易]

指使用电子旅支引起的商品交易,包括商品和/或服务的购买,或是在自动柜员机上的提款;

[交易金额]

指每笔交易产生的金额;

[通汇电子旅支] [电子旅支]

指公司签发具有特定账号及如卡上所示基础货币的充值金额之电子旅支(外币必须根据相关兑换代理的汇率兑换成基础货币方能进行充值);

[通汇电子旅支网站] [电子旅支网站] [网站]

指网站http://www.transforex.hk(境外)http://www.transforex.com.cn(境内)或公司不时宣布的其他网站。


除非内文另有辨析,否则单数词包含其复数,反之亦然,而单一性别的词汇亦包含其各种性别。

2条 电子旅支的基本特征

            1.电子旅支帐户内的资金并非公司存款。电子旅支帐户内的资金并非通过电子设备、磁带、光学法或其他方法存储在电子旅支实体卡中,而是存储在银行账户中。公司应依照信托声明,代相关持卡人持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不包括银行利息)。

2.针对电子旅支银行帐户的资金余额,公司不会支付利息予持卡人。任何银行利息均属于公司,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从银行账户提取银行利息。

3.持卡人同意支付给公司在本条款和细则中所述的任何费用、收费或开支,并特此授权公司从电子旅支资金中相应提取此类费用、收费或开支款项。

4.持卡人同意依照公司和/或万事达卡的记录,将其使用电子旅支进行消费的任何交易金额支付给万事达卡,并特此授权公司从该电子旅支的银行帐户中提取相应之交易金额款项,于万事达卡和/或公司不时自行规定的到期日前支付给万事达卡。

5.电子旅支报失。若电子旅支丢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失。报失时,客户服务人员应核实持卡人的身份和电子旅支的使用详情。在持卡人成功报失电子旅支后,电子旅支帐户内的资金将被冻结。成功报失后,持卡人可以在指定销售点申请补发电子旅支卡(在此类指定销售点的营业时间内)。最新销售点位置可在电子旅支网站的销售点清单中查询。为确保持卡人的账户安全,客户服务人员将核实持卡人的身份。至于未能通过身份认证或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持卡人,公司有权拒绝补发电子旅支,而电子旅支卡帐户内的余额将不予退还,由公司没收。

6.成功补发新电子旅支后,遗失的电子旅支帐户内之余额将被转入新的电子旅支帐户。公司对报失和补发新电子旅支将收取费用(详情请参考第5条),而持卡人应承担所有有关费用,并授权公司从其电子旅支帐户中扣除该等费用。

7.电子旅支的性质类似现金。未经持卡人授权的非法使用或盗用,公司无须将相关的交易金额退还予持卡人,并对因此类非法使用或盗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8.电子旅支是由持卡人用于消费。为了确保此用途,若电子旅支在一段时间内未被使用,公司将收取待用管理费(详情请参考第5条),而持卡人应承担该等费用并授权公司从其电子旅支的资金中扣除该等费用。

9.公司终止电子旅支。公司有权自行在任何时候终止和取消电子旅支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只须提前不少于7天通知持卡人,并将电子旅支帐户内所有剩余资金(扣除任何交易金额,及相关条款和细则列明的费用、收费和开支后)退还予持卡人。在终止通知中,公司将要求持卡人于7天内提供其在香港的银行账户。若持卡人未能在7天内提供其银行帐户数据,或公司无法在由终止通知当日起的30天内退还剩余资金予持卡人,则公司有权将电子旅支帐户内的所有剩余资金捐赠给合资格慈善机构。至此,公司完全履行了其在相关条款和细则下以及信托声明中的所有责任。公司对关于电子旅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3条 如何使用电子旅支

1.使用电子旅支前,持卡人须在通汇电子旅支网站上注册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以便进行身份识别和日后获取电子旅支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完成电子旅支的网上启动。否则,公司不得提供关于电子旅支的任何服务,持卡人亦不能通过电子旅支进行付款,也不允许从电子旅支的帐户内提款。对因持卡人未能注册或因错误或不准确的注册数据而造成的任何风险和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2.电子旅支卡只能在贴有万事达卡标识的终端和自动柜员机上使用,或公司不时发布的其他终端和公司授权的交易中使用,只要电子旅支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交易和支付任何适用的费用即可。使用外币的交易会产生货币转换费(具体收费请参考第5条)。持卡人应承担所有该等费用,并授权公司从其电子旅支的资金中扣除该等费用。

3.交易时,授权交易金额和相关费用会在持卡人的电子旅支帐户资金内被实时冻结。一旦授权,交易不得终止或取消。持卡人特此授权公司向万事达卡支付交易金额。

4.在某些特定商户(包括但不限于特定酒店和餐厅)使用电子旅支时,此类商户可能会扣除额外金额作为小费,而持卡人特此同意并授权公司扣除此类收费。若对于此类收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商户进行沟通。公司对因此类收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5. 公司不建议持卡人使用电子旅支作预授权,例如保证付款─如酒店、邮轮或租车的保证金,因为此类商户会预估最终的账单,而该笔金额将暂时不可用。尽管最后只会从电子旅支中扣除该笔消费最终账单的实际金额,但从交易当日起到差额可用于消费之前可能需时多达30天。

6.在电子旅支到期日前90天至到期日期后30天内,持卡人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并输入正确的电子旅支交易密码,即可在指定销售点更换新的电子旅支。若持卡人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并输入正确的交易密码,或未能在指定更换日期内进行更换,公司有权拒绝持卡人的更换申请,并不予退还电子旅支帐户内的余额。在此等情况下,公司有权自行将电子旅支帐户内的余额捐赠给任何合资格慈善机构,并终止该电子旅支。成功更换后,原电子旅支帐户内的余额将被转入新的电子旅支帐户。若是在到期日90天前进行更换,持卡人应承担服务费。详情请参阅第5条。

7.未用完资金的领回。若持卡人确定他将不再使用电子旅支,持卡人可于最后一笔授权交易发生的30天后,凭有效身份证和电子旅支到指定销售点领回余额,但公司有权扣除应付给万事达卡的款项,以及持卡人因其名下所有电子旅支所产生对公司的欠款。适用的其他费用详情请参阅第5条。若持卡人未能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公司有权拒绝持卡人领回余额的申请,并不予退还电子旅支帐户内的余额。

8.电子旅支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应对电子旅支中的所有交易负责。电子旅支不得用于登录成人或赌博网站或在此等网站内购买商品,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用途。持卡人应遵守香港和购买/或使用电子旅支地区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所有适用的外汇监管措施)。若公司有理由怀疑持卡人可能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或发现持卡人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有权暂停或取消其电子旅支,并/或终止本条款和细则。

9.持卡人必须登录电子旅支网站并核实交易。若持卡人发现电子旅支下的交易未经批准或授权,持卡人应在交易完成后的60天内通知客户服务中心。若延期通知,持卡人应被视为批准该项交易,并同意承担该项交易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10.电子旅支不得转账。

11.电子旅支不得透支。

12.根据本条款和细则内有关持卡人应付的费用,若延迟付款,公司有权在无须提前通知持卡人的情况下从持卡人持有的任何电子旅支的余额中扣除款项。若持卡人认为扣除金额不正确,持卡人应立即向公司提出异议。

4条 如何确保电子旅支和密码的安全

1.持卡人在收到电子旅支后应尽快在卡背签名。一旦署名,卡将不可转让。注册数据应与签名一致,否则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此类电子旅支交易。

2.持卡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确保电子旅支的安全性和密码的机密性,以及持卡人持有的电子旅支的其他保安信息。

3.持卡人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电子旅支、密码或其他保安信息。

4.若持卡人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该电子旅支帐户可能会被冻结。一旦电子旅支被冻结,持卡人应联络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启动。重新启动电子旅支需要24小时。

5.若持卡人怀疑其电子旅支被盗用或被用于不恰当的用途,或其他人可能知道其电子旅支的密码或其他保安信息,持卡人应尽快登录电子旅支网站或联络客户服务中心冻结该电子旅支。若遗失的电子旅支随后被找到,持卡人可以登录电子旅支网站或致电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启动该电子旅支。当客户服务人员与持卡人核实验证身份数据后,确认电子旅支能够继续使用,该电子旅支方能重新启动。

6.公司可能需要持卡人书面确认遗失的、被盗的或不恰当使用的电子旅支的详细数据,或协助公司、任何执法机关和管理当局进行调查。

7.持卡人应对电子旅支中所有未经授权的交易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持卡人从事欺诈或不诚实行为;(b)持卡人未能依照条款和细则使用电子旅支;(c)持卡人在其意识到电子旅支遗失、被盗或不恰当使用后未能报失;(d)持卡人未能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电子旅支安全。

5条 费用和交易限额

1.电子旅支的费用标准

费用

标准

备注

美元

港币

欧元

英镑

充值手续费

0.3%(或最低等额50港币)

只适用于使用电子旅支所属基础货币充值

待用账户管理费

2美元/

15港币/

1.5欧元/

1.2英镑/

若连续12个月未交易,将在第13个月扣除管理费

过期账户管理费

卡内余额的10%(或最低2美元/月)

卡内余额的10%(或最低15港币/月)

卡内余额的10%(或最低1.5欧元/月)

卡内余额的10%(或最低1.2英镑/月)

只适用于过期的电子旅支

自动

柜员机

查询

每月首5次免费,第6次起0.5美元/

每月首5次免费,第6次起3.5港币/

每月首5次免费,第6次起0.4欧元/

每月首5次免费,第6次起0.3英镑/

以每月1-31日为次数统计周期

提取现金

每月首51%,第6次起2%(或最低3美元/月)

每月首51%,第6次起2%(或最低25港币/月)

每月首51%,第6次起2%(或最低3欧元/月)

每月首51%,第6次起2%(或最低2英镑/月)

以每月1-31日为次数统计周期,此收费标准亦适用于银行柜面取款

刷卡签帐

免费

免费

免费

免费

跨境交易费

1%

1%

1%

1%

适用于以电子旅支在香港以外地区进行的自动柜员机、银行柜面取款、刷卡签帐或在线交易

货币转换费

0.5%

0.5%

0.5%

0.5%

适用于以电子旅支所属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自动柜员机、银行柜面取款、刷卡签帐或在线交易

新卡费用(因损坏/遗失/到期之前更换制作新卡)

10美元

80港币

8欧元

6英镑

到期换卡手续费

免费

免费

免费

免费

交易调查手续费

10美元

80港币

8欧元

6英镑

余额领回手续费

1%(或最低等额50港币)

适用于领回货币为电子旅支所属基础货币

*请登录持卡人网站http://www.transforex.hk 查询任何收费标准的更新。

 上述收费标准仅代表公司对上述操作的费用,并不包括某些自动柜员机营运商可能收取的额外费用,以及他们制定的限制或限额。公司将不时调整上述收费标准。请参阅电子旅支网站以获取最新收费标准。持卡人应承担上述费用并授权公司从其电子旅支的资金中扣除此类费用。

2. 担保交易限额

为了确保持卡人电子旅支帐户资金的安全,公司设置了电子旅支交易金额和使用率限制。如对此安全限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户服务中心。

6条 商户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

1. 在预期交易的商户拒绝接受电子旅支的情况下,公司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2.持卡人应直接与相关商户协商处理所有涉及交易的争议。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对涉及交易的任何争议均不承担责任。

7条 个人资料收集

1.公司可能通过持卡人提供的联络方式,以电话、邮寄或电邮联络持卡人。若姓名、地址、电话或电邮地址发生变更,持卡人应立即通知公司。

2.通过购买和/或使用电子旅支,持卡人同意公司或公司的服务供货商或代理商依照公司的保密条例,处理本条款和细则下电子旅支服务的数据。

3.为了提供电子旅支服务、产品宣传和促销活动、资料分析、反洗钱、犯罪调查、遵守法律法规、执法和防止欺诈等目的,公司可能向第三方提供持卡人的数据。

4.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可能在购买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处理,但公司和所有服务供货商或代理商均会执行足够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持卡人个人资料的安全。

5.持卡人同意公司将通汇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产品和服务邮寄给持卡人。若持卡人不希望收到此类信息,持卡人可以与公司联络。持卡人亦同意公司将有关电子旅支的功能和与其电子旅支相关的信息发送至其手机,包括但不限于余额不足和即将到期等提示。

6.根据保密和其他条例,持卡人可以联络公司并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副本。

7.为协助公司提供电子旅支服务及提高公司服务质素,电话内容可能被录音和/或监听。持卡人同意接受此类录音和/或监听服务。

8条 修订和通知

1.公司可以自行修订条款和细则,一旦在电子旅支网站上公布或者通过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公布后随即生效。影响费用和收费及持卡人责任和义务的变更,将在公布30天后生效。此条款不适用于超出公司控制的变更。

2.公司可能不时通过电子旅支网站发布所有有关于电子旅支的最新信息(包括根据本条款和细则内有责任发布的任何信息)。

9条 免责条款

1. 除因公司严重疏忽或故意拖延导致的责任外,公司不应对电子旅支产生的任何损失或伤害负责。

2.公司对任何自动柜员机或销售终端没有拥有权或经营权。公司对自动柜员机或销售终端拒绝使用电子旅支概不负责。

10条 法律和司法管辖权

本条款和细则受香港法律管辖,并须按香港法律解释。持卡人同意服从香港法院的非专属性司法管辖权。

11条 其他

1.若本条款和细则内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变成非法、无效或不能强制履行,其他条款均不受影响。

2.根据本条款和细则,若公司未能采取行动或遗漏、延迟执行或履行任何权利,不得视公司为放弃相关权利。单一、部分或不当履行任何权利不会影响相关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进一步履行。

3.本条款和细则以中英文书写,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若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当以英文文本为准。

12条 联络我们

1.若持卡人希望获取关于电子旅支的更多信息,请登录通汇电子旅支网站。

2.若持卡人对电子旅支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络公司:

电子邮件      tce-inq@hnair.com

客户服务热线:中国大陆以外+86 (10) 9507 1998

                        中国大陆以内9507 1998